4月18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了有關于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的全面改革,其中包括將航運業和航空業納入ETS。
根據了解,歐盟在此之前于2022年年底就航運業納入ETS達成了初步協議,在本次的正式投票中,500票贊成,131票反對,11票棄權。
按照先前達成的初步協議,航運業被納入ETS后,在歐盟國家港口間航行的所有5000總噸或以上的船舶,要就100%的排放量支付費用;在歐盟國家港口和非歐盟國家港口間航行的5000總噸或以上的船舶,要就50%的排放量支付費用。
這個費用的征收會逐步推進。2024年,船運公司需要為40%的排放量支付費用,2025年達到70%,2026年達到100%。而對于航空業而言,2026年之前,會逐步取消對航空業的免費配額,并促進可持續航空燃料的使用。
ETS是一種限額和交易計劃,船運公司需要從中購買排放配額,一個配額可以排放一噸二氧化碳。每一年的年底,船運公司必須要交出足夠的配額,支付當年其船舶的碳排放量。沒能遵守相關規定的企業,可能被拒絕進入歐盟港口,一直到履行其義務。假如配額高于船公司所需,可將其出售給其它有需求的公司,或者是保留至第二年使用。
對歐盟將航運業納入排放交易體系,在航運業中始終存在許多爭議。馬士基曾公開的表示支持,認為這有助于降低化石燃料與更昂貴的清潔燃料間的價格差。也有很多國家認為,歐盟這一舉動破壞了國際社會廣泛支持的多邊框架。區域性或單一國家實施減排措施,會形成割裂的機制,對運輸便利性帶來不利影響。應該以國際海事組織(IMO)當作各方談判平臺,擬定全球范圍內統一實施的溫室氣體減排方案。
除此之外,歐洲議會還以487票贊成、81票反對和75票棄權,順利通過新的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規則。新規則涵蓋鐵、鋼、水泥、鋁、化肥、電力、氫等商品,及其特定條件下的間接排放。這一些產品的進口商,必須支付生產國支付的碳價格與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中碳配額價格之間的差價。
CBAM將從2026年至2034年逐步實施,這也是首次將氣候法規納入全球貿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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